剧情简介 雅安日报讯 为加快我市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加强金归集管步伐,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住房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和缴交率,公积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加强金归集管合法权利,我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住房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雅安市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积从7月30日起开始施行。加强金归集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根据《办法》规定,公积我市辖区内的加强金归集管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所属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行领导负责、住房专人管理、公积定期报告的加强金归集管工作制度。领导负责是住房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各管理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管理部门的公积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全面负责。专人管理是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定期报告是指由专人负责定期将催建催缴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告上级领导。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主要对催建催缴方式、催建催缴程序、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住房公积金催建的范围是指接到业务管辖范围内的职工举报或经其他途径得知的,经核实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而住房公积金催缴的范围是指已在本市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立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未按正常额度和人数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